9月30日,广东海警局发布通告,决定对2019年6月1日至今仍在逃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公开敦促投案自首。
通告指出,自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可免除处罚。
对提供有效线索、为抓获犯罪嫌疑人发挥重要作用的有功人员,依法给予奖励并严格保密其信息。
来源:广东海警局、羊城晚报
制作:熊三有
审核:何畅、陈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