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广东惠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张某某拒服兵役处罚情况的通报:
张某某(男)于2025年9月1日由惠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入伍后,张某某先后以身体患病、思想压力大等理由逃避训练,企图通过伪装患有精神病从而实现退兵意图。
后经惠州市、惠城区两级兵役机关调查取证,张某某承认装病事实。经多方教育后张某某仍态度坚决,于2025年12月7日被部队除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张某某实施以下处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企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升学复学手续、户口簿注明“拒服兵役”永久性字样、罚款50620元,并公开通报作警示教育。
编辑:葛雯萱
审核:何畅 李战利 刘梦婷
来源:广东惠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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