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撞到人后又撞墙才停下,交警发现油门卡着一只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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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交警通报深圳一起交通事故:米某穿拖鞋驾驶小型货车行驶至龙岗坪西南路时,拖鞋意外卡在油门踏板,导致车辆失控。 

与行人发生碰撞后继续向前行驶,直至撞到一个大门墙体后才得以停下,造成行人及驾驶人轻微受伤、车辆和大门受损,米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据悉,穿拖鞋驾车属于“妨碍安全驾驶”,在深圳会被罚款300元记3分。交管部门提醒,摒弃妨碍安全驾驶陋习,守法规范、文明出行,避免“祸从脚出”。 

制作:何润 

审核:何畅、陈庆、陈苏雅 

来源: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解树森 

部分画面来源于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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