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组织卖淫获刑7年,供出公职人员求轻判被法院驳回

AI视界(以下内容由AI生成,仅供参考)

  • 关键词
  • 简介
  • 重点
  • 分析
  • 猜你
    想问

三亚中院近日审结一案。

去年4月,高某和翁某在三亚组织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1个多月后,二人先后落网,经查,共组织约9人卖淫,高某个人获利超10000元,翁某个人获利超7000元。

一审判处二人各有期徒刑7年,二人均上诉。其中高某在上诉中称,自己有主动检举揭发行为。

二审认为,高某到案后供述称案件中存在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该内容属于高某对本人犯罪事实的如实供述,不构成立功。二审法院驳回二人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刘斐斐

校审:何畅 毛小妹 陈苏雅

责任编辑:谭悦

AI视界(以下内容由AI生成,仅供参考)

关键词

简介

重点

分析

猜你想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