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报道,湖北英山县,邓某因交通事故死亡,获赔32.3万余元,由其亲生女儿陈某领取,她向邓某一名继子返还2万元,自己实际占有30.3万余元。
邓某的两名继子随后起诉陈某,主张其已被他人收养、不具备法定近亲属身份,要求返还剩余赔偿款。
法院审理认为,两名继子系邓某法定近亲属,陈某与陈某乙之间收养关系不成立,双方均有权获得赔偿款;陈某在邓某晚年照料较多,继子与邓某共同生活时间较长。
法院酌定陈某享有40%、两继子共同享有60%,扣除丧葬费后,判决陈某再返还14.6万余元。目前该案为一审判决。
编辑:王茜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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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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