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为“赶工期”连开6个小时不休息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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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惠州交警在广惠高速乌塘收费站检查过往重点车辆,发现一辆桂R号牌大货车连续行驶时长已远超法定限值。

经询,司机覃某承认其连续驾车近6个小时,期间未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他表示,为赶运输工期想着坚持跑完这段再休息,忽视疲劳驾驶风险。

公安交管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处罚。交警提醒: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均属违法。

来源:广东交警

制作:熊三有

审核:何畅、毛小妹、陈苏雅

责任编辑: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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