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后男子入伍不到3个月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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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郑某某拒服兵役处理决定的通报:

郑某某,男,身份证号:5002362005********,大专学历,重庆市奉节县大树镇人。

郑某某入伍后,服役态度消极,多次向部队提出离队,经部队、兵役机关及家人多方教育劝导后仍拒绝履行兵役义务,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5月25日,部队决定给予郑某某除名处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郑某某拒服兵役行为作出如下处理: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企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升学复学手续,户口簿注明“拒服兵役”永久性字样。取消其义务兵优待,罚款44523元。

编辑:葛雯萱

审核:何畅 卓晶 肖刚

来源:奉节县人民政府

画面来源网络侵删


责任编辑:黄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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