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十大科技成果评选于9月1日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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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6年9月2日讯(记者 刘惠敏)记者获悉,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十大科技成果征集工作于今日正式启动,面向大湾区“9+2”城市群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及港澳相关机构,征集具有原创突破性、产业引领性、广泛影响力的标志性科技成果,最终入选成果将于2026大湾区科学论坛期间向社会正式发布。

本次评选由大湾区科学论坛秘书处主办,中国科学报社、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澳门日报社联合承办,旨在深入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部署,充分展示大湾区前沿科技突破与区域协同创新成果。征集时间从2026年9月1日0时起至9月20日24时止,报送者可通过征集系统(https://gsf.sciencenet.cn)和专用邮箱(gsf@stimes.cn)提交相关材料。

征集成果聚焦前沿战略领域

据了解,参评成果须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通过技术鉴定、完成项目验收、实现新产品上市或达成规模化重大应用转化。成果主要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群,或由大湾区机构、科研人员主导完成,体现粤港澳三地协同创新。覆盖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科技、量子信息、空天科技、碳中和与绿色低碳科技,以及其他前沿战略交叉领域。

成果类型涵盖重大科学发现与理论原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自主创新成果、重大技术应用或产业化突破、标志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成并取得重要成效,以及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科技创新事件或标杆性政策实践。申报成果须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科研诚信、学术不端、伦理安全及环保安全等争议,且可公开宣传展示,不涉及国家秘密或敏感技术。

实行双渠道推荐制 评审终评由院士专家把关

评选实行单位推荐和专家提名双渠道制,不受理个人自主申报。大湾区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科技主管部门、行业学会协会、主流媒体等独立法人单位可作为推荐主体,每家单位最多推荐10项成果;相关领域研究员、教授、同等正高级职称专家及资深科技新闻工作者也可参与推荐,每位专家最多推荐5项成果。

推荐材料须通过线上系统或邮件提交,包括《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十大科技成果推荐表》、推荐人/单位信息及承诺声明,以及成果鉴定报告、知识产权证明、论文专著、应用证明、媒体报道等佐证材料。港澳地区可按照日常公文流转程序,以具备法律效力的方式处理签章事宜。推荐单位及专家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承担全部责任,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所属单位。

评审流程分为三个阶段:9月21日至26日进行形式审查;9月27日至30日组织初评,投票筛选20至30项入围成果;10月1日至15日由院士专家开展终审投票,最终产生十大科技成果。评审围绕创新性、重要性、影响力、前瞻性和合规性五大维度综合打分。

最终入选成果将在大湾区科学论坛期间现场发布,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全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同时公布《大湾区科技创新成果汇编》。本次评选不向申报、推荐单位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

记者:刘惠敏 审核:叶梅 校对:陈庆 责任编辑:林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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