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新闻网2026年8月26日讯(记者 林秋颖)8月25日,2026年“深圳调解周”在前海启动。活动现场发布了12项商事调解团体标准,标志着覆盖机构管理、人员规范、过程监管、行业应用、质量评估等全要素、全流程的商事调解服务标准体系正式建立,有效填补了全国商事调解领域标准化工作空白。
据悉,2023年,光明区率先在全国开展商事调解服务标准化试点。今年3月,试点顺利通过验收,光明区构建起“基础规范+专项细则+行业应用”三位一体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商事调解从“经验型”向“标准型”升级。

12项标准重点从五个维度规范商事调解工作。在体系构建上,2024年率先发布全国首个《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团体标准,从基本要求、组织建设、调解员资质等八个方面建立基础规范。在人员管理上,制定商事调解员岗位、培训、能力水平评价和考核评价4项标准,贯通“准入—培养—评价—监督”全生命周期管理链条。在流程管控上,围绕调解卷宗、当事人个人信息隐私保护、自行受理案件司法确认制定3项标准,规范材料归档、信息保护和司法确认流程。在应用场景上,结合深圳金融和科技产业特点,聚焦信用卡纠纷、著作权纠纷两类高频案件,分别制定专项服务规范。在评价改进上,建立商事调解组织等级评定评价指标体系与诚信评价体系,引导调解机构持续完善治理、规范服务、提升能力。
目前,12项团体标准已在11家试点单位落地实施,成效显著。数据显示,商事调解组织筹备批复时间最快缩短至3个工作日,审批登记效率提升50%,配套标准文书模板有效压减案头工作时长,整体调解效率提升20%。社会公众对商事调解服务满意度(含满意及以上)从首次测评的75%提升至96.73%。

下一步,光明区将以《商事调解条例》《商事调解组织管理办法》颁布为契机,重点推进三项工作,加快标准推广应用,通过培训交流、案例分享提升行业认知,推动更多机构对标实施;持续优化标准体系,定期评估、动态修订,确保与时俱进;推动标准成果转化,提炼典型案例,积极推动团体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乃至国家标准,不断扩大深圳商事调解标准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为广东省甚至全国商事调解行业专业规范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本文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