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交通“大劝导”多方共治“话安全”——光明区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大劝导《租户公约》签约启动仪式暨电动车驾驶技能培训体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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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6年8月20日讯(记者 蒋东霖)为持续深化电动车交通安全“大劝导”进社区行动,从源头治理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规范辖区电动车骑行及停放管理秩序,8月18日,光明区举办电动车交通安全大劝导《租户公约》签约启动仪式暨电动车驾驶技能培训体验活动。活动由区交安办牵头,创新联动街道、社区、电动车行业协会及保险企业等多方力量,以《租户公约》为抓手,构建出租屋电动车安全自治管理新模式,同时通过体验式骑行技能培训,引导居民熟练掌握安全骑行知识、规范上路行为,进一步夯实基层交通安全治理根基。

本次活动在劝导模式上探索源头劝导,协同共治进社区,赋能基层责任主体各自履责。“前端劝导+基层劝导”双融合治理模式,将交通安全宣传与技能实训深度结合,精准聚焦出租屋电动车使用乱象、居民骑行不规范、车辆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靶向推进电动车安全隐患源头治理,切实打通交通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此次探索的重点,不只是让居民“签一份公约”,更重要的是通过一份通俗易懂、群众容易接受的安全公约,把电动车交通安全融入出租屋日常管理,推动形成“人人知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参与安全治理”的社区氛围。

活动第一阶段举行电动车交通安全《租户公约》签约启动仪式,多方代表齐聚现场,共话安全责任、共筑治理防线。随后进入第二阶段电动车驾驶技能培训体验环节。活动现场设置车辆安全性能讲解区、安全骑行练习区、车辆公益安检区三大特色功能区域,以“理论讲解+实操练习+公益检测”,让居民沉浸式学习并掌握电动车安全知识。

针对居民尤其是中老年、新手骑手骑行不规范、应急处置能力弱等问题,现场设置模拟骑行场景,工作人员全程指导居民练习起步、刹车、转弯、避让行人、规范佩戴头盔等基础操作,重点强调避免出现危险骑行行为,进一步提升居民规范骑行和应急避险能力,真正实现“先学知识、练熟技能、再上路骑行”。

此次活动将劝导关口前移、治理力量下沉,推动多方共治,通过安全公约、电动车安全知识普及、驾驶技能培训等配套,实现租户“知常识、会操作”,达到安全管理初衷。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光明大队二级高级警长夏旭昆介绍:“今天现场是第一次利用社区培训模式进行实地操作。以期‘劝导有效、送教上门’,让社区居民能够就近体验到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要求。”据了解,在交通安全方面,公约“五遵守”包括依法登记上牌、不驾驶无牌和非法改装车辆,骑行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超速,杜绝酒后骑行,注意观察道路环境、远离重型货车盲区,不乱停放、不堆放废弃电动自行车五项内容。

为推动安全公约和驾驶技能培训在社区出租屋进一步落地,属地街道、社区力量形成合力、协同共治。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党委副书记钟新宇表示,社区是电动车治理的前沿主力军,楼栋长、租户需共同遵守履行公约相关要求。“我们重点加强交通劝导和日常巡查工作,在村内各卡口高峰期安排专人劝导居民骑行电动车佩戴头盔等行为,每天巡查街巷电动车的停放情况,将乱停放车辆摆放到指定停车区域,对于违停情况严重的,会联系车主整改。”同时,社区楼栋长也承担着租户巡查劝导、安全告知的责任,为基层管控提供支撑。“后续会持续通过社区活动、业主群等方式同步安全相关要求,对租户宣讲安全知识,明确告知电动车入户、飞线充电以及不规范骑行的安全隐患。”

下一步,光明区将持续深化交通安全“大劝导”进社区活动,持续完善“多方联动、群众参与、自治共治”的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常态化开展宣传劝导、技能实训活动,不断细化电动车安全源头治理举措,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蒋东霖 审核:郑创彬 校对:卓晶 责任编辑:郑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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