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偷渡柬埔寨从事电诈近2年回国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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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荔波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诈骗、偷越国(边)境案。2024年4月至11月,被告人莫某1、莫某2、王某、韦某四人受“高薪招聘”诱惑,先后偷渡至柬埔寨诈骗园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2026年1月底,四人再次偷渡回国。法院审理认为,四人在境外诈骗园区实施诈骗活动超过30日,构成诈骗罪和偷越国(边)境罪。

鉴于部分被告人有自首、坦白情节且系从犯,法院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四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二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编辑:王茜垚

审核:何畅、毛小妹

来源:红星新闻

画面来源于网络侵删

责任编辑:陈占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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