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男子闫某与6名同事聚餐饮酒后独自驾车回家,酒后驾车途中发生事故受伤昏迷,经50多天救治后死亡。
家属起诉6名同事索赔34万余元,近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认定,闫某应负主要责任,刘某等6人明知闫某饮酒后,仍放任其驾车离开,未能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
判刘某等6人合计赔偿22万余元,其中未饮酒者南某也担责。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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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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