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8月4日讯(记者 蒋东霖)城市快速路车流大、车速快,是机动车快速通行的专属通道,电动自行车禁止驶入。但仍有部分骑行者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甚至在号牌上做“小动作”,最终受到严厉处罚。
7月28日,福田交警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一辆悬挂污损号牌的电动车,在滨河主干道新洲立交段行驶。接报后,福田交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驾驶员林某某多次驾驶电动车在市内快速路主干道行驶,系重点违法人员。当日晚上,交警前往该驾驶员落脚点核实车辆情况,依法扣留电动车。经核查,涉事电动车车架号被焊接的钢板遮挡,驾驶人林某某存在套用号牌行为。同时,交警联合鉴定机构对涉案车辆进行检验,发现该车参数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车辆性能已经达到机动车标准。林某某未取得任何机动车驾驶证便驾驶机动车上路,已构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目前,交警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后续,交警将溯源假套牌来源,并对林某某所属平台企业开展深度调查,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交警表示,不少人存在认知误区,以为所有两轮电动车都无需驾照即可上路,可部分车辆外观和普通电动车看似相近,实际上属于电动摩托车。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或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将面临车辆被扣、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行政拘留。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福田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黄宇淙提醒,“电动摩托车不等同于电动自行车,市民要在正规门店购买合规电动自行车,切勿私自改装、解除限速装置,严禁驶入高、快速路等电动车禁行区域。”
深圳交警在全市持续开展“雷霆护航”专项行动,聚焦高、快速路及隧道、高架桥等路段开展电动车交通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车“冲禁令”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三分离”通行管理,整治劝导电动车违规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以及逆行等行为。黄宇淙表示:“电动车违规占用人行道,与行人混行,不仅挤占行人正常通行空间,也增加了道路通行风险,交警持续严查此类违法行为,同时对逆向行驶行为一并予以查处。”交警强调,非机动车道地面均标有明确的方向箭头,其指向与机动车道车流方向保持一致,骑行者务必严格遵守通行规定,切勿逆行。
(受访单位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