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7月22日讯(记者 叶梅)7月22日,深圳市越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越疆科技”)发布了一份自愿澄清公告,就前员工宋某引发的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争议作出系统回应。
根据公告披露的信息,宋某于2017年10月入职越疆科技,2021年3月离职。离职后,围绕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越疆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激励股权,双方产生分歧。
公告透露,宋某离职5年多来,“并没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相关事项,反而屡次选择公司港股上市、A股上市的关键节点发起举报、试图干扰本公司发行上市进程”。
四重澄清:身份、股权、回购、变更
针对市场关注的核心问题,公告从四个层面逐一回应:
关于身份认定——公司明确,越疆科技由刘培超、郎需林等六人于2015年7月成立,宋某2017年10月才入职,并非公司创始股东及联合创始人。
关于股权来源——公告披露,宋某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完全来自员工股权激励计划。2018年,公司实施第一次员工股权激励,向包括宋某在内的13名早期员工授予激励股权。2019年5月,宋某与实际控制人刘培超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受让取得越疆合伙相应财产份额,并于当月完成工商变更。
关于离职回购——根据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宋某2021年3月离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第三人有权回购其持有的激励份额。
关于工商变更——2022年12月,公司因新一轮股权激励对象超过50人,无法通过越疆合伙单一平台完成持股,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越疆合伙向新设平台转让部分股权。公告特别澄清,公司2023年1月向宋某发送的《关于越疆合伙变更的说明函》系配合工商变更的沟通性文件,“并非对于宋某所持财产份额的确权性文件”。
司法程序已终结,中介机构完成核查
公告同步披露了相关司法进展。2023年11月,公司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宋某的股权激励自离职之日起失效,并判令其向刘培超转让对应份额。该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相关争议属仲裁管辖范畴,裁定驳回公司起诉,民事诉讼程序终结。
截至A股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越疆合伙及实际控制人刘培超不存在与宋某相关的未决诉讼或仲裁。公司A股上市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公司强调,该事项属于员工持股平台的内部争议,不影响公司股权清晰及控股权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会关键日:大湾区首单“H回A”迎考
此次澄清公告发布的背景,是越疆科技正处于创业板IPO上会的关键节点。
越疆科技2015年成立于深圳南山,2024年12月以“协作机器人第一股”之名登陆港交所。2026年4月27日,公司创业板IPO申请正式获深交所受理,从受理到上会仅用时86天。若本次闯关成功,公司将成为智能机器人领域首家“A+H”双上市平台。
作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落地后粤港澳大湾区首单H股回A项目,越疆科技的审核节奏颇为高效。公司此次IPO预计募资约12亿元。
基本盘扎实:协作机器人全球第一,上半年营收翻倍
从基本面来看,越疆科技正处于快速增长期。2025年,公司协作机器人累计出货突破10万台,全球市场份额达13.2%,位列全球第一;产品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服务8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2亿元,同比增长31.7%。
进入2026年,增长进一步提速。公司预计上半年营业收入达3亿元至3.3亿元,同比实现翻倍增长;预计毛利1.4亿元至1.7亿元,同比增长84.73%至124.31%。在具身智能领域,公司上半年出货金额已突破4000万元,超过2025年全年收入的2倍。
有市场分析人士指出,科技企业在登陆资本市场前后,历史沿革与员工激励安排往往成为外界审视的重点,但员工持股平台的激励份额与公司整体股权属于不同法律概念,判断时应以工商登记、协议文件及法定程序为准,不宜以单方陈述替代完整证据链。
与此同时,政策层面持续为机器人产业营造稳定预期。深圳已出台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行动计划,围绕技术攻关、企业梯次培育和应用场景落地提供系统性支撑。《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具身智能机器人等新兴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