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7月20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玮玮 实习生 方宇)将碧道、远足径、休闲骑行道统一纳入“绿道家族”进行规范管理,对绿道上能否摆摊设点、何处可以骑行电动自行车给出明确规则……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公布《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现行《办法》自2012年施行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提升绿道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让市民的绿色休闲空间更安全、更便利、更有活力。
此次修订最显著的变化是拓宽了绿道的定义。现行办法主要针对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而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将“碧道、休闲骑行道、远足径”等线性绿色开敞空间纳入管理范畴,并鼓励社会和个人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共建。同时,新规要求绿道专项规划需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绿道从建设到维护实现全流程可追溯,让每一段绿道的“身世”有据可查。
针对市民关心的绿道内商业服务问题,修订征求意见稿做出了重要调整。现行规定“禁止占用绿道从事经营活动”,而此次修订提出,绿道管理部门可在“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下划定特定区域,设置便民服务设施。这意味着,未来在部分绿道的合适节点,咖啡车、饮水点等便民服务有望合法落地,既满足市民游憩需求,也激活绿道沿线存量资源。
修订征求意见稿显著加大了对绿道资源的保护力度。对于擅自占用、挖掘绿道且逾期未恢复原状的,罚款标准从此前的固定金额调整为按面积计算,最高可达20万元。同时,针对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问题,修订征求意见稿拟赋予管理部门更大权限,可划定禁行、限行的路段和时段,并配套设置标识。此外,修订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边坡、临水路段的安全巡查和风险评估责任,要求建立隐患台账,并规定因极端天气等封闭绿道时需及时发布信息,保障市民知情权和安全出行。
目前,该修订征求意见稿已在市司法局官网全文公布,市民可在8月15日前在线提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