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元误转异国账户,云端调解打通跨中日泰三国退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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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6年7月13日讯(记者 翁任莹)近日,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人民调解工作室,成功化解一起涉及中、日、泰三国的涉外不当得利纠纷,帮助当事人黄某追回错转的618000泰铢(约合人民币12万元)款项。

一年前,黄某因操作失误,将618000泰铢转入素不相识的莫某名下的泰国银行账户。莫某承认收款,但以其长期居住在日本、处理泰国账户手续烦琐为由,迟迟未予退还。黄某多次沟通无果后,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纠纷涉及中国、日本、泰国三地,跨境送达、域外证据采信及跨国执行等程序复杂。更棘手的是,黄某已向泰国警方报案,案件在当地进入调查程序,增加了协调难度。承办法官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但若按正常诉讼推进,将耗费大量时间和成本,即便胜诉也可能面临执行困境。为降低维权成本,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院依据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委派至驻庭人民调解工作室先行调解。

调解员接案后发现,核心障碍在于地域分隔导致沟通不畅与信任缺失。考虑到莫某身在日本,调解员摒弃传统面对面方式,通过微信、视频通话等线上手段建立稳定联系。调解员逐一核对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并耐心倾听莫某的真实顾虑——其泰国账户未开通网银,无法远程核实;专程回国办理退款的差旅费由谁承担;泰国报案程序如何了结等。

摸清症结后,调解员一方面向莫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其无合法依据占有该笔款项,依法应予返还,若拒不履行将面临失信、出入境受限等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与黄某沟通,说明涉外诉讼的现实周期与执行风险,建议其在确保本金返还前提下适度让步。黄某最终表示,只要莫某配合退款,自愿放弃利息主张并承担合理手续费

见时机成熟,调解员启动“背对背”线上调解,针对莫某的顾虑逐一给出解决方案:由黄某先行与泰国银行沟通退款流程,相关合理手续费由黄某承担;款项退回后,黄某立即向泰国警方申请撤案。

经多轮线上协调,双方达成协议:莫某配合银行核实后将款项原路退回,黄某收款后限期撤案并承担必要费用。协议签署后,莫某依约履行退款义务,这笔辗转一年有余的款项最终“完璧归赵”。随即黄某向法院申请撤诉,并同步办结泰国警方案件撤回事宜。

记者:翁任莹 审核:郑创彬 校对:王容 责任编辑:单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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