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7月9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玮玮 实习记者 方宇)日前,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共同举行《行政争议联动调处工作备忘录》签约仪式。三方立足交通管理领域的治理实际,围绕“预防为主、调解优先、依法化解、协同共治”核心原则,正式搭建交通、交警领域行政争议全链条协同治理体系。
此次签约,既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具体行动,也是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备忘录的签署将服务APEC重大活动保障,助力城市中心治理,守护民生,筑牢交通安全防线。三方表示,这既是对过往协作成果的总结固化,也是未来深化联动、提升争议处置质效的全新起点。
根据备忘录,三方将构建贯穿执法全过程的分级调解模式。在作出行政决定、复议受理、案件审理乃至起诉之前,各部门将运用法治思维,在法律框架内分阶段开展柔性释法与调处工作,分层疏导群众诉求,力争在矛盾进入司法渠道前达成和解。同时,三方将常态化梳理分析各类纠纷案例,反向推动一线执法提质,从源头降低行政争议发生率,切实减轻群众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