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3颗电子烟弹入境交易获刑 检出属毒品的依托咪酯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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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6年7月8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维)近日,龙岗区检察院披露一宗新型毒品走私贩卖典型案件,男子梁某某误以为跨境携带电子烟弹是“低风险赚快钱”的门路,从香港取货后潜入深圳完成交易,最终因走私、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目前判决已正式生效。

2025年6月,梁某某通过微信与买家李某取得联系,双方约定交易3颗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梁某某先通过微信收取部分定金,约定在深圳当面交付剩余货品并结清尾款。随后梁某某联系上家购入4颗涉案电子烟弹,邀约同伴杜某某一同前往香港某地铁站取货,二人当场吸食其中1颗烟弹后,将剩余3颗藏匿携带,从香港经口岸违规带入深圳境内。

当日下午,梁某某与杜某某在深圳某商场附近登上李某的车辆完成全部交易,收取剩余款项后不久便被布控民警当场抓获。经司法鉴定,涉案3颗电子烟弹均检测出依托咪酯成分,属于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毒品范畴。

2025年10月,龙岗区检察院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对梁某某提起公诉,同年11月审判机关作出上述判决。同案人员杜某某已另案处理。

编辑:刘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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