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黄石港区法院审结一案。一日凌晨,周某开快艇将码头上一艘执法艇拖至江对岸,拆下艇载发动机转移到自己船上,并将失去动力船只随意遗弃长江主航道。
数小时后,执法艇在下游被寻回,除发动机被盗外,供油系统等多处受损。经鉴定,被盗执法艇整体价值99375元,其中发动机价值46914元。
法院认定周某盗窃数额应以整艇价值认定,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中国法院网)
制作:熊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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