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被父亲和舅舅偷偷“嫁人”,逃离后与他人生娃被判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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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媒体报道,十八年前,未满16岁的苟某菊被父亲苟某林、舅舅李某军二人通过一纸协议,将未满16周岁的苟某菊“嫁”给了男子黄某来。

因婚后感情不和,苟某菊离家出走,在外期间与向某泽同居并生育两名子女。黄某来随后将苟某菊诉至法院。

法院一审判决:苟某菊构成重婚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苟某菊提起上诉,二审期间自愿认罪认罚,与黄某来、向某泽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取得黄某来的刑事谅解书,对方请求对二人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最终,法院二审判决,苟某菊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苟某菊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编辑:葛雯萱

审核:何畅 周浩桦 梁煖

来源:红星新闻


责任编辑:林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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