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新闻网2026年6月26日讯(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 龚俊杰 陈雯莉)深圳部分“十元店”涉嫌售卖假酸枣仁、违规经营药材一事有新进展()。6月26日,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执法人员已对报道涉及的三家门店进行现场检查,查实部分商店在售涉事药材,且无法出示进货凭证和合格证明等资料,现已暂扣相关货品并立案调查,处罚结果待后续调查确定。后续拟将相关线索移送至上游供货商所在地监管部门进行溯源处置。
深圳特区报&读特记者回访发现,涉事门店均正常营业,货架已基本不见涉事药材,但部分产品仍张贴标注药效的标签。

涉事门店有部分商品留存标注药用功效的标签。
据深圳特区报&读特新闻此前报道,有网友反映罗湖区莲塘口岸附近一家“十元店”疑似售卖假酸枣仁。记者调查发现,在罗湖区罗湖口岸以及福田区会展中心附近另有两家同源门店,同样以10元/包的价格售卖“酸枣仁”等药材。经中药师鉴别,该产品实为染色兵豆,并非酸枣仁。此外,三家门店还存在药材溯源不清、夸大药效、无质检信息等问题。对此,记者联系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相关情况。
6月2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无论是食用农产品还是食品,其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内容,一律不得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治疗、保健调理功能。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分别对报道提到的3家经营主体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罗湖区阿东干货百货店、福田区益沁阁干货百货店在售所述产品,商家无法提供进货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执法人员已现场对相关产品依法予以暂扣,并立案调查。
据企查查App,深圳市罗湖区阿东干货百货店位于莲塘口岸附近商场内,经营范围包括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行政处罚记录显示,2025年8月,该店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处罚1039.50元。
位于罗湖区罗湖口岸及福田区会展中心附近的“十元店”为益沁阁干货百货店。企查查App显示,两家门店均成立于2025年9月,福田区益沁阁干货百货店的经营范围为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新鲜蔬菜零售;罗湖区门店的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记者回访上述三家门店,商铺均正常营业,店内货品有所减少,酸枣仁、人参、鹿茸等药材已下架,多数商品也撤去带有功效宣传的标签。不过,罗湖区益沁阁干货百货店仍有商品留存标注药用功效的标签。
对于涉事门店此前销售的其他疑似假药材及经营乱象,6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表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报道提及的3家连锁门店开展现场检查,对无厂名厂址、无执行标准,且不能完整提供进货票据及合格证明的“酸枣仁”“人参”“鹿茸”等产品依法予以暂扣并立案调查。并结合报道补充线索,执法人员再次复查3家门店,现场未发现上述涉事产品在售。店内在售的其他产品包装无功效宣传字样,能出具进货票据,但检测报告等合格证明材料未完全提供,部分售价明显偏低的商品已现场封存送检,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深入核查中。后续拟将相关线索移送至上游供货商所在地监管部门进行溯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