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修订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道路分级开放管理 异地测试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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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6年6月25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樊怡君)记者6月24日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新修订的《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近日施行,围绕降低申请成本、放宽申请门槛、支持车内全无人测试场景、建立异地互认机制、新增道路分级开放管理、完善事故和违法处理等,对2022年10月20日印发的实施细则进行升级,进一步适应行业发展需求。

随着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加速发展,智能驾驶功能逐渐从高端车型向中低端车型普及,智能驾驶正逐步成为全民共识。行业也已进入规模化测试示范及无人化探索阶段,发展需求从提高道路开放里程向增加开放道路场景复杂度、落地高价值场景转变,车内全无人成为各地智能网联技术研发和科技竞争的焦点。

《细则》根据道路交通环境情况,新增一二三四级道路分级开放管理体系,从低到高划分为一级(低复杂度)、二级(中复杂度)、三级(高复杂度)及四级道路(超高复杂度)。

为鼓励企业在深开展道路测试,《细则》多措并举降低企业负担。在车辆检测方面,对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目录或地方政府智能网联汽车名录的车辆,由申请主体提供一致性说明材料即可,无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车辆一致性检验报告。初次申请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或者无人测试示范的多辆车,仅需按不低于2%的比例(最少1辆)进行自动驾驶功能检测。首次申请无人测试或示范的车辆上限放宽至50辆。

《细则》支持企业开展车内全无人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活动、在复杂场景下进行技术验证,推动高阶自动驾驶产品应用落地。《细则》还建立异地互认机制,允许道路测试异地测试结果互认。

在鼓励创新的同时,《细则》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明确要求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企业主动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建立交通违法信息共享机制,并建立远程监控平台及完备的通讯系统,遇到紧急突发情况时,能通过远程监控平台或者人工及时接管车辆。

编辑: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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