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王某搭乘火车卧铺出行时,因未抓稳床铺栏杆,从中铺坠落,撞到对面下铺床沿受伤致十级伤残。
王某认为列车需配备专职随车医生、床铺设施存在隐患,遂将铁路公司诉至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
铁路公司认为,列车扶梯、栏杆完好合规,运行平稳无故障,事故系旅客疏忽导致,且事后已完成全部应急救助,无需担责。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攀爬卧铺系自主行为,摔伤属于自身重大过失,驳回其全部赔偿诉求,铁路公司不担责。
制作:何润
审核:何畅、马丹
来源:新疆法治报、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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