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6月18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租住的别墅天花板石块突然大面积脱落,房东却拒绝修缮,租客无奈之下,自己找人维修,但暂缓缴纳房租,二人由此发生纠纷。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该起房屋租赁纠纷案,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障房屋安全适租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房屋天花板脱落系楼龄久远导致,并非租客使用不当造成,判决双方解除租赁合同,房东全额退还租赁押金,并承担租客支付维修费以及损失;租客支付剩余应付租金。
法院审理认为,合同中约定的租客自理维修范围,仅适用于日常小件损耗维修,并不包含房屋老化、主体结构脱落等重大问题。同时,房屋天花板脱落系楼龄久远、自身质量老化导致,并非租客使用不当造成。房东拒绝履行法定维修义务,房屋已无法保障安全居住,构成违约。租客此时暂停支付涉案房屋租金并无不当,其迟延支付部分房屋租金不构成违约,房东无权单方没收押金、追究租客违约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双方租赁合同解除,案涉房屋因维修无法正常使用时段,对应租金予以减免;租户需支付剩余租期租金,以及合同解除后实际占用房屋产生的占有使用费。房东应当全额退还租户租赁押金,并承担租户垫付的房屋维修费用以及天花板脱落造成的物品损失。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