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电动自行车频频驶入高速路 对自身及他人安全带来隐患,市民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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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6年6月15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近日,市民黄女士向记者报料称,她在龙岗大运天地游玩后驾车返回坂田,行驶在水官高速时看到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她车旁闪过,随后快速变换车道。黄女士担心电动自行车上高速路,会带来安全和妨碍交通等问题。记者近日就此对水官高速及部分入口进行了走访。

记者从黄女士提供的行车记录仪看到,当时其车辆行驶在水官高速内侧快车道,此时路上车流量较大,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超车后往快车道行驶,约半分钟后在一弯道处快速变换到外侧车道,随后消失在车流中。此时,黄女士驾驶的汽车时速约为70公里。

在社交平台,也有不少网友发布视频,称在水官高速开车时受电动自行车行驶影响。6月3日晚,网友小廖在水官高速遇到一辆送外卖的电动自行车,车辆微弱尾灯在车流中并不显眼。同日,网友徐卯也遇到惊险一幕,他说:“第一次在水官高速快车道被电动自行车堵了好久,车流很大,太危险了,愿平安。”今年4月30日晚,还有一名网友反映在原布龙收费站遇到一辆电动自行车……记者梳理发现,车主亲历电动自行车驶入水官高速及网友对这一话题的议论,在水官高速免费通行后明显增多。

6月10日至11日,记者走访水官高速部分入口时看到,原来的布龙、布澜等收费站已被拆除,地面交通标线待完善,原龙岗、横坪收费站还在施工,已被拆除部分。但是,原收费站的入口处均未设置电动自行车禁行标识,无法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提醒与警示。走访期间,车主钟先生向记者表示,平常在低速的城市道路开车就容易受走机动车道的电动自行车影响,电动自行车在高速路行驶更容易带来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水官高速公路4月25日收费到期停止收费后,正式融入城市路网,但其高速公路的属性保持不变,仍仅供汽车分道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这里的非机动车就包含电动自行车。”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敏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记者采访部分外卖小哥和市民了解到,驶入高速公路、快速路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有的是因导航使用不当导致误闯,如本应选择骑行模式却设置了驾车模式,有的则是明知高速公路禁入却仍心存侥幸驶入。但无论何种原因闯入高速公路,都触碰了法律红线,且是对自身及他人安全的不负责。


编辑:林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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