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报道,河南一男子孟某和女子鲁某此前经人介绍相识,去年3月订立婚约,孟某方给付鲁某方彩礼近20万元。订婚时鲁某还未满18岁。
订婚第二天女子鲁某便前往孟某家经营的工厂上班并与孟某同房居住,后双方闹掰婚约履行中断。孟某要求返还彩礼无果诉至法院。
诉讼期间,鲁某曾报警称遭强奸,警方经调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一审法院认为鲁某未成年,婚约无效。鲁某监护人存在主要过错,孟某亦有次要过错,且短暂同房住不构成法定同居事实,判决鲁某方返还70%彩礼,即13.86万元。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刘斐斐
校审:陈苏雅 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