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报道,上海赵先生婚前隐瞒患有性功能障碍和少精症,二人婚前未同居、未做婚检。婚后双方多次备孕未果。
赵先生向李女士出具《声明书》,其中写道:“本人结婚时隐瞒自身存在少精症等事实,后多次治疗均无任何改善,我一直深爱着李女士,对隐瞒重大疾病的行为深感歉意……”
李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撤销婚姻。赵先生辩称,婚前两人感情很好,怕告知后李女士不同意结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性生活和生育是婚姻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结婚意愿作出的关键因素。赵先生婚前患病,且多次诊治后效果不佳,属于法律规定的重大疾病范畴,一审判决撤销二人婚姻关系。
编辑:葛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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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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