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用鸭肉做烧鹅卖出29万元获刑

AI视界(以下内容由AI生成,仅供参考)

  • 关键词
  • 简介
  • 重点
  • 分析
  • 猜你
    想问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期间,潘某某、伍某某在北京经营烧腊店,将鸭肉冒充鹅肉制作成“烧鹅”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9万余元,于2019年5月16日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潘某某、伍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法院根据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情况,对其从宽处罚,判处被告人潘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三年,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被告人伍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三年,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来源:南方日报

制作:熊三有

审核:叶青、马丹

责任编辑:谭悦

AI视界(以下内容由AI生成,仅供参考)

关键词

简介

重点

分析

猜你想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