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6月10日讯(记者 张文卿)随着深圳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日益突出。近日,《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迎来修正,一批与现行管理实际不符、与上位法冲突的条款将被调整,深圳停车管理规则即将迎来重大变革。
深圳市司法局官网公布了《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将于2026年7月6日截止,公众可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在线提交意见,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停车场行政管理权移交交通运输局
此次修正的核心变化之一,是停车场行政管理职能的调整。征求意见稿明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将全面接手停车场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可委托专门机构实施检查和处罚;市公安交管部门则专注于停车场内的交通安全和事故处理等。这一调整厘清了部门监管职责,确保相关部门在职能调整后能够依法行使监管职责。
与此同时,修法精简了停车场建设审批环节,删去了原条例中的施工许可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规定以及征收停车场建设费的相关条款,减少企业跑腿负担,审批流程更加顺畅。
停车场内违停,有法可依
在商场或小区停车场里乱停车,过去常常面临“管不了”的尴尬。修法给出了明确答案。征求意见稿将条例第四十九条修改为:“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妨碍停车场内公共交通秩序的,由市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这一修改不仅厘清了部门监管职责,也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保持一致,让停车场内的交通秩序管理有法可依、权责清晰。
根据即将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对机动车排放进行监督抽测的职责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承担,环境污染防治不属于市公安交管局的职责,因此本次修法也删去了条例中关于对车辆怠速长时间停放致环境污染进行处罚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上位法要求,征求意见稿还优化调整了危化品车辆停放管理的相关条款。
路边停车缴费更人性化
对于经常使用“宜停车”的车主来说,修法将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征求意见稿删除了原条例中“停车位每次交费停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小时”的限制,停车缴费更加灵活。同时,明确道路临时停车位使用费上缴市财政,并将道路违法停车的查处主体明确为市公安交管部门,与当前执法实践保持一致。
为新技术新业态预留空间
此次修改并非终点。根据修法说明,主管部门后续将密切跟进智慧停车、无人驾驶、自动泊车等新技术新业态发展情况,结合停车场产权权属、规划供给体系、“僵尸车”治理、行政管理职责等重点环节事项,适时启动对条例的全面修改工作。
实际上,深圳近年来一直在持续探索停车治理创新。2026年,深圳已部署新建小汽车停车位10万个,新增错峰共享停车位8万个、总量超28万个。
今年2月上线的“深i停”惠民共享停车平台,以“长停月卡+需求撮合”的创新逻辑有效盘活存量泊位,为低频用车群体提供解决方案。深圳市停车行业协会会长张毅透露,深圳长停车接近100万辆,部分车主因停车需求得不到满足,存在违章停车、“僵尸车”占道停车等问题。此次条例修正,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从制度层面为破解停车难题提供法治保障。
公众可于7月6日前提交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安排,公众可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此次条例修正已列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计划,后续将按立法程序推进审议。
从停车场管理职能厘清到路边停车灵活缴费,从精简审批到为新技术预留空间,深圳正在用法治思维破解超大城市的停车治理难题。可以预见,随着条例修正的落地,深圳市民的停车体验将更加便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