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商事法庭首宗港澳陪审员参审案件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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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6年6月9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近日,深圳国际商事法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案系法庭成立以来首宗由香港专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此次审理是法庭深化跨境司法交流协作的一次有益尝试。

深圳国际商事法庭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于2026年3月20日揭牌成立、内设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国际商事专业审判机构,专门管辖涉外商事案件,其成立标志着深圳法院国际商事审判专业化建设进入新阶段,将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重要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

该案是一桩涉港融资借贷纠纷。因一房地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侨某公司向香港某资管公司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侨某公司未按照约定还款构成违约。香港某资管公司遂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侨某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及抵押责任,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案涉合同存在非对称管辖条款约定,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分别约定适用内地法和香港法,加之涉案香港公司跨境担保行为的效力认定亦需要适用香港法律,部分诉讼请求还涉及内地与香港跨境执行事宜。

鉴于本案多项争议焦点均需适用香港法律审理,深圳国际商事法庭启动港澳人民陪审员制度,依法选定香港专家人民陪审员、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春艳教授参加合议庭审理。丁教授具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学习经历,主要研究领域为合同法和比较法。本案专家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有助于合议庭更准确适用香港合同法、公司及担保法律制度,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公正高效处理此次跨境纠纷。

深圳法院自2016年起试点港澳人民陪审员制度,前海法院率先建立起系统规范的香港地区陪审员制度,先后任命了三批81名香港地区陪审员,实现了香港地区陪审员管理科学化、参审常态化。目前,该项试点工作已在前海、南山、福田等区院多点开花,实现港澳人民陪审员全覆盖,参审范围聚焦涉港澳商事、知识产权、涉外贸易、跨境投融资纠纷等。截至2026年5月31日,深圳法院累计选任港澳人民陪审员102人,参审案件121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编辑:黄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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