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6月5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元春)从权益保护的刚性约束到数据AI的时代赋能,从融资堵点的疏通到政务服务的颗粒度提升,一场关于如何通过更“硬核”法治力量为290万市场主体“撑腰鼓劲”的深度探讨在6月3日举行的深圳市政协专题立法协商会上展开。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在深圳,这一特征尤为突出。截至2025年底,全市已有超过290多万家中小企业,他们在稳增长、促创新、保就业、惠民生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早在2010年,深圳就颁布实施了《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而当天举行的立法协商会聚焦的就是《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旨在为实施15年来亟待升级调整的法规修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让修订后的法规更好回应企业期盼,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保障。
自今年4月,市委将《条例》交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后,市政协组织开展调研座谈会6场,深入企业、园区直接听取中小企业的声音。市、区政协委员、立法协商咨询委员、专家、各民主党派踊跃参与,共提交书面材料62份,提出意见建议104条。在当天的立法协商会上,市、区政协委员、立法协商咨询委员、专家、各民主党派代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积极建言。
权益保护:构建异地执法与账款清欠的刚性闭环
在本次立法协商中,“权益保护”是委员们提及频率最高的关键词,为此,大家纷纷就如何强化《条例》中的权益保护条款,让企业能够安心经营、专注发展献策。
针对跨区域执法中可能出现的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市政协委员、立法协商咨询委员、广东瑞特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君尧提出《条例》新增条款仍待完善。他建议借鉴长三角地区经验,建立异地执法事前备案与合法性审查机制,赋予属地机关在法定情形下开展异地执法审查,将合法必要性审查制度贯穿于异地执法全过程。同时应明确执法管辖权存在争议等情况时,属地机关有权暂缓协助。陈君尧还提出,应建立全覆盖的分级上报机制,将涉及我市中小企业的所有异地执法案件纳入监管视野,防止企业孤军奋战。
当前,账款拖欠仍是扼住中小企业现金流咽喉的首要难题,而现有规定在投诉处理的时效刚性、违约成本设定及维权成本分担上存在空白,导致中小企业常常陷入“不敢告、告不起、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困境。为解决这一痛点,坪山区政协委员,坪山区商事调解院理事长、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蒙娴建议构建“熔断+速清”的刚性闭环,打通账款回收“最后一公里”。一方面,设定严格的投诉处理时限,杜绝拖延推诿,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恶意拖欠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直接触发“熔断”,暂停其新增项目审批、财政资金拨付、评优资格等。市政协立法协商咨询专家、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周密则提出,引入维权费用减免和律师费转付制度,降低中小企业维权成本,形成“投诉—受理—惩戒”的完整链条。
市政协立法协商咨询专家、消费保创始人王福山则将目光投向了平台经济。他认为,大量中小企业依托电商、外卖、出行、本地生活等互联网平台开展经营,平台规则已实质上构成中小企业的“第二营商环境”。他建议增加平台经营规则规范条款,建立规则变更30日公示期、处罚执行7日告知期和5日申辩期,从制度上保障中小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同时,建立恶意投诉甄别机制,防止职业索赔侵蚀企业信用。
高洁委员建议构建“权利宣告——行为规范——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闭环法治保障体系,明晰中小企业的市场准入权、财产权等五项核心权利,并将充分利用深圳数字化优势赋能法律监督,通过《条例》构建起“无事不扰、有事合规”的涉企执法监督新机制。
抢占数智“新赛道”:政府采购补贴算力降低企业拥抱AI门槛
面对数字经济浪潮,企业发展模式正在重构。但委员、专家们认为,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应在立法中体现时代担当,将“数智赋能”确立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制度引擎。
市政协委员、工商联界别发言人、深圳中航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常远提出,应在《条例》中增加“数据资产化管理”与“人工智能应用”支持内容,引导中小企业由“用数字工具”向“用数据决策”转变。
市政协立法协商咨询专家,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通证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恩汉从法治赋能的角度提出,要在法规中明确人工智能应用的制度地位,同时丰富“训力券”内涵,让政策补贴直达中小企业高频调用大模型的真实成本痛点,切实降低其拥抱AI的门槛。李恩汉还提出,应立法鼓励大企业开放高质量数据集、AI接口,建立“大带小”的融通创新智能生态,帮助中小企业跨越AI鸿沟。此外,李恩汉表示,应探索监管沙盒机制,为中小企业AI创新提供试错空间。
针对中小企业“用不起”大模型、“找不到”高质量数据的问题,坪山区政协委员、鸿运华宁(杭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白羽提出,要顺应数字规模效应,以“算力券”与“轻量化”重塑普惠数字基建。他提出,政府应从传统的数字平台建设方转为普惠算力采购方,通过政府集中采购补贴、头部大厂让利、中小企业按需申领的市场化机制,引导中小企业调用头部企业的成熟API接口。同时针对小微企业提供“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SaaS工具包,解决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燃眉之急。
疏通融资“大动脉”:实施“创新积分”实现“以信换贷”
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如何通过立法破解?
市政协委员、立法协商咨询委员、北京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周璇认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不应理解为“给资金”,更应该是制度设计撬动银行信贷、融资担保、保险增信、知识产权质押、供应链金融、创业投资、境内外资本市场等多元资源,形成综合融资生态。因此,她建议要在立法上体现“融资促进”理念。同时,要立法促进“融资公平”和“融资透明度”等。此外,她提出,要精准完善上市培育机制,以数字金融提升融资效率,增强人工智能时代的融资服务能力。
针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敢担、不愿担”的问题,周璇建议《条例》通过量化指标破解——明确市区两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小微企业的比例下限(如不低于三分之一)。同时,强制规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的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1%,并在其绩效考核中赋予中小企业服务成效不低于60%的权重。同时,她提出应构建知识产权融资价值评估与风险分担机制,破解“知产”变“资产”过程中“评估难、处置难”等核心堵点。
白羽则提出做实“创新积分制”,打通数据壁垒。他建议将“企业创新积分制”从概念落实到信贷产品中,强制打通税务、市监、知识产权等部门的数据,形成企业精准画像。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对高积分企业给予费率与额度倾斜,鼓励商业银行依据创新积分,直接转化为信用贷款额度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真正实现“以信换贷”。
提升服务“颗粒度”:从“企业找政策”到“政策找人”
政务服务不仅要“有”,更要“准”。针对部分企业反映的政策“不知道、够不着、等不起”等问题,委员、专家建议,应通过主动服务、稳定预期、流程再造,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九三学社深圳市经济专门委员会委员、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证券与资本市场、投资与并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高可心提出要深化“免申即享”,建议依托“深i企”平台,建立政策主动推送与确认反馈机制。对于符合普惠性政策的企业,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并将政策兑现率、企业评价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对差评率高的单位挂牌督办。同时要强化产业空间保障的稳定性,建议产业空间租赁合同期原则上不低于三年,租金调整需明确约定,破解中小企业“租房难”“租房贵”。此外,要打通部门数据,实现更多企业服务实现一网申请、同步办理。高可心提出,要增加企业供需对接时效要求,建立评估机制。他希望通过在《条例》中增加操作性条款,让企业收得到政策、稳得住预期、退得出市场、谈得拢合作。
徐晓路委员则专门针对创业扶持条款提出修订建议。他呼吁实施差异化创业支持,建立跨部门创业服务联动机制;在用地保障上,建议明确低成本产业空间占比不低于60%,并增设针对“一个人+AI工具”微型企业的专项扶持条款,制定合规指引。
筑牢法治“防火墙”:强化责任条款为《条例》装上“钢牙”
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许多问题,根源不在于缺少政策,而在于政策落实缺乏刚性约束。专题协商中,多位委员专家指出,建议强化《条例》的责任条款,让条例“更硬”“更刚”,更有威慑力,让法规真正成为企业可以依靠的力量。
市政协委员、市律师协会会长、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斌积极发声。他主张给条例装上三颗“钢牙”:第一颗是扩充条款,将法律责任从一条扩充到5-6条,分别针对拖欠账款、政府采购预留份额不落实、市场准入歧视、违法执法、截留挪用扶持资金、非法干预经营等单独设条,做到责任清晰、指向明确、便于执行;第二颗是刚性惩戒,对恶意拖欠账款、政府采购不落实预留份额、歧视性执法、乱收费、强制服务列出明确的法律责任;第三颗是清单问责,借鉴先进经验,将追责情形清单化、具体化,通过10项典型追责情形,实现问责到人。
“为《条例》装上‘钢牙’,把法律责任‘做实、做硬、做细’,才能让《条例》真正变成中小企业的‘护身利器’,真正让企业‘敢维权、能维权、维得住权’,为深圳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张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