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6月1日讯(记者 胡津玮)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对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其生产的一款足银手镯产品不合格,违反《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罚没款合计970.92元。周六福方面随后发声称,该抽检结果依据的是表面检测法,不能单独作为判定产品不合格的依据。
据深圳市监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罗处罚〔2026〕东晓92号》显示,2026年5月11日,罗湖监管局认定周六福生产的足银手镯在监督抽检中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属于“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监管部门对周六福处以罚款739.75元,没收违法所得231.17元。
针对处罚决定,周六福于5月29日发布情况说明。公司在致歉的同时提出技术异议,称本次抽检采用的是《GB/T 18043-2013 首饰 贵金属含量的测定》标准中的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该方法属于非破坏性表面检测,主要用于快速筛查,极易受到银饰表面氧化层或环境因素干扰。周六福强调,该标准第8.2条明确规定,表面检测结果不能单独作为产品质量的最终判定依据。
为证明产品合规,周六福表示已将同批次产品送至国家珠宝玉石首饰检验集团有限公司(NGTC),依据《GB 11887-2012 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进行了破坏性检测(即截取样品分析内部材质),检测结果为合格。
有业内专家指出,此次争议反映了流通领域抽检执法与产品仲裁检测在标准适用上的差异。目前,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仍在深圳市监局官网正常公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尚未就企业的公开质疑作出进一步回应。
这并非周六福首次涉及监管处罚。周六福曾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贸易计量违法、虚假宣传等问题数次被处罚或卷入纠纷。此外,据公司财报披露,2025年其全球门店净减少577家,营收增速放缓,品牌质量控制面临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