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审结一案。自父亲去世后贾某居住在其名下房屋,父亲其他子女就该房屋继承纠纷起诉贾某,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请,未确认房屋归贾某所有。
而后,贾某为办理过户,擅自在生效判决书上添加“案涉房屋归被告贾某所有”的虚假内容,其兄弟姐妹比对判决书发现不一致后案发。
法院认定贾某构成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鉴于其认罪悔罪表现,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中国法院网
制作:熊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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