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团伙以色情服务为诱饵实施电信诈骗,17人偷渡参与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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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起,王某在境外组建超百人跨境电诈团伙,以色情服务为诱饵,设置接待员、托儿等角色,诱骗境内被害人下载软件、充值后以“操作错误”反复骗钱。

受“境外工作、月入轻松过万”诱惑,李某等17人编造虚假事由出境加入该窝点。法院审理认定,17人在诈骗窝点累计超30日,构成诈骗罪“其他严重情节”。

其中12人同时以诈骗为目的偷越国(边)境。法院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判处17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

来源 第一现场

制作 黎昭欣

审核 何畅 王容 孙研

画面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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