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第一法院审结一案。罗某下载“穿某火线”游戏源代码,修改编译、加壳包装成两款作弊软件,实现“透视”“自动瞄准”等功能,并不断更新以绕过游戏官方检测。
随后罗某发展马某等人为代理,以日卡、周卡、月卡形式批发。马某在短视频平台直播或者发游戏视频引流到交友平台售卖。经统计,罗某获利56293.59元,马某获利24262元。
法院以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缓刑四年至两年并处罚金,两人已退赃。(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制作:熊三有
审核:刘斐斐、吴沁彤、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