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通报一起案例:男子刘俊约同事钓鱼被拒后,独自一人前往钓场夜钓。
老板两次提醒他“喊个伴”仍未听劝独自垂钓,次日凌晨刘俊不慎落水离世。家属以钓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索赔91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俊作为成年人无视夜钓风险,应负主要责任。钓场存在设施不完善、夜间无人巡查等疏漏,承担20%赔偿责任18万余元。
制作:何润
审核:何畅、吴沁彤、郑创彬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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