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一名9岁男孩骑走同小区女孩的自行车,被奶奶发现后责令放回原处。当晚女孩家人在微信群、朋友圈中公开辱骂男孩“小偷”“猪狗不如”等。
男孩家属起诉后,法院判决女孩家人删除相关内容、公开道歉,并赔偿男孩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及律师费5000元。
法院指出:男孩行为虽有不当,但年仅9岁,批评教育应把握分寸,超出合理限度的公开辱骂侵害了其名誉权。
来源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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