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关部门依法对违法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经营场所作出行政处罚,全市首张未成年人文身领域罚单正式落地。
龙华区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发现,15岁的小宜曾两次前往某文身店,经营者未核对其年龄信息便提供文身服务,且场所未张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识。
因文身服务监管涉及多领域,处罚工作迟迟未落地。龙华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召开听证会,明确市场监管部门为处罚主体,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2026年3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依法对涉案文身店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00元,并处罚款10000元。
剪辑:葛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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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