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摆金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卖淫嫖娼”。
经民警核实,发现2026年4月18日至19日期间,违法行为人罗某某通过网络联系,线下实施嫖娼两次。
根据相关规定,罗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嫖娼违法行为。
经询问,罗某某供认不讳。目前罗某某已被行政拘留处罚。
制作:葛雯萱
审核:何畅 吴沁彤 郑创彬
来源:平安黔南、惠水县公安局
画面来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