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倒卖可真“刑” 两人分拣快递件实时泄露收件人信息2.1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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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6年5月10日讯(记者 张玲)将服装改成“数据采集器”,通过隐蔽摄像头实时贩卖客户信息牟利。近日,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甲某(化名)与乙某(化名)通过网络平台获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可牟利,遂联络“上家”商定合作。二人共同应聘至深圳某快递公司从事快递分类集包工作,利用工作便利实施犯罪。

工作期间,二人身着改装上衣,将手机摄像头外露,开启视频通话并佩戴耳机实时将包含收件人姓名、电话、地址及快递单号等信息的快递外包装面展露并经视频传输,由“上家”远程采集快递面单上的个人信息,每条信息售价0.5元。

不久后,该快递公司客服部接到多名客户投诉,反映因快递信息泄露而接到疑似诈骗的电话。公司经反向排查发现甲某、乙某在分拣快递时举止异常、形迹可疑,随即报警。

经公安机关查实,甲某、乙某两人在快递公司期间,共经手泄露快递信息2.1万余条

宝安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甲某、乙某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依法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该二人提起公诉,甲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个人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窃取、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牟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检察官在此警示各类从业者,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利用职务便利侵犯公民权益。同时,呼吁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一旦发现个人信息泄露疑似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共同守护信息安全。

记者:张玲 审核:潘润华 校对:陈苏雅 责任编辑:林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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