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法院探索司法诚信治理改革:以司法诚信之笔 绘就信用建设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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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6年5月9日讯(记者 翁任莹)“法院的工作效率太给力了,接到我们的诉求,就马上依法办理,我们得以按时提交上市材料,这真是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深圳某科技公司的法务陈先生在电话里向前海法院执行员道谢。当事人的一句肯定,正是前海法院打造司法诚信治理新格局的生动注脚。

前海法院深入贯彻“十五五”规划中关于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的要求,从纵横两个维度发力,构建起“事前规范、事中惩戒、事后修复、跨域联动”的全周期司法诚信治理体系,使得“诚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举步维艰”的治理愿景逐渐成为现实。

前海法院推行的诚信诉讼行为奖惩制度改革举措,已获评广东自贸试验区第八批改革创新经验,并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其律师费转付机制更是在政协提案答复中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为全国司法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前海样本”。

事前引导:给诚信经营装上“指南针”

“这份指南里的案例太实用了!原来举证是有期限的,不按期提交证据不仅会影响到诉讼进度,还可能面临罚款,下次我们提交证据可得严格把控时限。”在前海管理局联合前海法治机构举办的前海“法治+信用”首批助企举措发布活动现场,某外贸企业负责人拿到刚发放的《企业诚信诉讼与法律风险防控指南》,翻看着里面的典型案例频频点头。

如何从源头减少不诚信诉讼行为?前海法院的答案是“规则先行,预防为主”。前海法院制定并完善了《关于深入推进司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引》,将诚信规范覆盖到立案、送达、举证、执行等11个诉讼全环节,不仅明确了当事人如实陈述事实、及时提交证据等诚信义务,还细化了各类不诚信诉讼行为的惩戒措施与裁量幅度。值得关注的是,指引还创新性借鉴香港地区交叉询问、律师费转付等有益经验,让制度设计既符合内地司法实践,又适配大湾区发展需求。

“不少商事主体对诉讼过程中需要遵循的诚信原则认知不够清晰。”前海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谢雯介绍,前海法院通过选取近年来涉虚假陈述、证据突袭、变造证据等典型案例,编印成通俗易懂的风险防控指南,已经通过各类普法活动向企业发放,“我们就是要把诚信诉讼的‘明规则’讲清楚,让企业‘诚信打官司’。”

事中惩戒:给失信行为戴上“紧箍咒”

在前海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被告某贸易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且在庭审前后分多次零散提交证据,甚至所提交的证据仍然存在缺失。尽管其中部分证据为案件关键证据,法院予以确认,但法院仍决定对该公司无正当理由逾期举证的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

对失信诉讼行为依法惩戒,是前海法院一以贯之的鲜明态度。2023年1月至今,前海法院已在311件案件中对滥用诉权、虚假陈述等行为适用训诫措施,在4件案件中对伪造证据、证据突袭等严重失信行为作出罚款决定。

在执行环节,前海法院也推行“履行能力评估”机制,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既避免对确实无力履行的企业“一棍子打死”,也对故意逃避执行的行为“重拳出击”。2025年开展的打击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行动中,前海法院排查出多次违反限高令乘机的被执行人,结合实际,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

事后修复:给珍惜信用者留足“出路”

回到文章开头的一幕,深圳某科技公司法务陈先生谈及这段经历时,仍感慨不已。该公司正处于IPO冲刺阶段,在上市申报的关键时期,股东股权被冻结,直接影响了上市进程。

公司向前海法院提交了求助函,执行员立即进行审查,确认该公司为前海管理局登记的信用一类企业,且提出的执行方案合理可行。次日,法院工作人员与深圳某科技公司的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办理股权过户和解封手续。从求助到结案仅用时三天,远超企业预期。

“惩戒不是目的,让失信主体知晓法律底线,重新回到诚信经营的轨道上,才是司法诚信治理的应有之义。”前海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吕豫军表示。前海法院探索建立了分层分类的信用修复机制,对执前调解阶段主动履行义务的商事主体,免于发布被执行人信息;对积极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企业,可屏蔽或解除对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消费措施;对有引进战略投资、上市融资等需求的重点帮扶企业,探索设立“信用保护期”。

制度运行以来,前海法院已累计出具自动履行证明和信用修复证明190份,屏蔽失信信息3091次。让信用修复不是简单“松绑”,而是建立“失信—惩戒—修复—守信”的良性循环,让信用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金名片”。

跨域联动:织密诚信共治“一张网”

作为大湾区商事纠纷解决的优选地,前海法院不断拓展司法诚信治理的“朋友圈”,与前海管理局、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建立常态化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换信用一类企业名单、信用修复企业名单,让信用信息在不同部门间“流动起来”;与深圳律协前海律工委签署《共建司法诚信治理体系倡议书》,向深圳律协发送关于律师费转付等司法建议;制定《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前海法院代理案件的指引》,支持和便利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诚信执业,共同打造大湾区诚信诉讼共同体。

“司法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我们希望通过‘法治+信用’的组合拳,让诚信成为前海营商环境最鲜明的底色,为信用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动力。”前海法院副院长宋亮说。

记者:翁任莹 审核:张玲 校对:吴沁彤 责任编辑:单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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