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发布一起案例:襄阳无业青年雷某应邀到齐某家中聚餐,席间齐某与龚某无端要求雷某请客去酒吧消费,雷某明确拒绝后借故离开。
齐某与龚某因强迫请客不成心生歹念,骑电动车追上雷某将其强行拖至路边殴打,逼迫其转账。因雷某手机没电,二人将其带回家中以点火烧头发等方式威胁索要支付密码。
齐某将雷某账户内8168元全部转入自己账户,龚某分得2000元。案发次日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襄阳高新区检察院对齐某、龚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齐某、龚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制作:何润
审核:何畅、王容、郑创彬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