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一对男女在公屋楼梯间做出不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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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社交平台流传相片显示,元朗公屋洪福邨服务设施大楼后楼梯有男女脱至半裸做出不雅行为。

香港房屋署表示非常关注,除通知警方外,已实时于洪福邨各住宅及服务设施大楼张贴告示,提醒市民切勿在公众地方违法。同时,屋邨办事处已安排保安加强巡逻,如发现违法行为会立即举报。

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148条,在公众地方的猥亵行为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000元及监禁6个月。

来源:南方都市报

制作:熊三有

审核:何畅、周浩桦、叶青


责任编辑:黄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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