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应聘店长因是乙肝携带者被拒录用获赔6000余元

AI视界(以下内容由AI生成,仅供参考)

  • 关键词
  • 简介
  • 重点
  • 分析
  • 猜你
    想问

近日,东莞第一法院审结一起乙肝携带引发的平等就业权纠纷案。

2025年11月,王某应聘某公司店长岗位,顺利通过两轮面试并收到录用通知书。公司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乙肝两对半检查合格”作为必备条件。

王某因如实告知自己是乙肝小三阳携带者、指标长期稳定正常,被公司以乙肝检查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构成就业歧视,判令公司书面道歉,并赔偿王某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六千余元。

制作:何润

审核:何畅、马丹、叶青

来源:九派新闻

部分画面来源于网络侵删


责任编辑:黄春才

AI视界(以下内容由AI生成,仅供参考)

关键词

简介

重点

分析

猜你想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