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4月28日讯(记者 朱琳)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施行。作为全国金融科技创新高地,深圳银行业迅速响应,围绕新规要求全面梳理业务流程、完善内控机制,积极构建合规、健康、可持续的网络营销新生态。
新规亮剑 划定金融网络营销“硬红线”
此次出台的《办法》是国内首部统一规范全品类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专项规章,共七章三十九条,覆盖金融机构自营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等全场景营销活动。核心聚焦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规范营销内容与行为、明确属地经营原则、严控合作渠道风险四大维度,为行业划定清晰合规边界。
《办法》明确,金融机构对网络营销内容合规性负全责,严禁使用“低门槛”“秒到账”“高收益”等诱导性话术;直播、短视频等营销形式须由金融机构持证从业人员开展,非金融机构人员不得参与金融产品营销。同时强调属地经营要求,第三方平台导流必须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不得转委托或变相开展金融业务,从制度层面杜绝“平台导流、机构免责”的行业乱象。
深城行动 银行业多措并举筑牢合规防线
深圳作为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前沿城市,银行业网络营销业务规模大、创新活跃,新规落地对行业影响深远。记者走访了解到,深圳地区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及地方法人银行已第一时间启动合规备战工作,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专项方案。
强化制度建设,压实主体责任。多家银行深圳分行成立网络营销合规专项工作组,对照《办法》条款全面修订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合作平台管理细则等内部制度,明确总部、分行、支行三级合规职责。
规范渠道管理,净化营销生态。针对第三方平台合作风险,深圳银行业全面开展合作机构资质排查,建立准入、监测、退出全流程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办法》要求,对存量合作平台逐一核验金融业务资质,严禁与无资质机构开展合作;新增合作必须签订合规协议,明确平台不得擅自变更营销内容、不得截留客户信息、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同时,多家银行联合开展“打假”行动,警惕非法中介冒用银行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聚焦消费者保护,提升服务质效。深圳银行业以新规实施为契机,深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方面,优化产品信息披露机制,在自营APP、官方小程序等渠道显著位置公示产品要素、风险等级、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杜绝模糊表述;另一方面,加强员工合规培训,重点提升营销人员对新规条款、适当性管理要求的理解,杜绝误导销售行为。此外,针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银行还推出专属金融安全教育活动,通过线上科普、线下宣讲等方式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前瞻布局 合规赋能行业高质量发展
业内专家表示,《办法》的实施短期将推动行业告别野蛮生长,长期则有助于净化金融网络环境、重塑行业信任,为深圳银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深圳银行业在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同时,也将以合规为基石,持续探索金融科技与营销服务的深度融合,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服务模式,提升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与便捷性。
“网络营销不是‘法外之地’,合规是创新的前提。”下一步,各家银行将持续跟进监管细则,不断优化网络营销合规体系,平衡创新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关系,以规范经营守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深圳建设更具韧性、更具活力的金融科技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