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有深圳市民在论坛发帖反映,罗湖区东门街道中兴路68号东门一品雅园北座一商户在公共区域私自安装监控,侵犯居民隐私,希望拆除。
4月20日上午,记者现场探访发现,该监控摄像头已拆除,其原拍摄范围明显超出商户私人空间。
一品东门雅园物业管理处桂先生介绍,在接到居民投诉前,物业已发现问题并与店主沟通拆除,但店主暂未行动,经物业与罗岭社区一同督促后,店主于4月15日上午自行拆除。
律师表示,公民可以在房屋周边安装摄像头,但不应超出必要限度,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规定,商户无权安装涉及公共安全区域的监控。
来源:深圳新闻网
记者:靳家兴 实习生 邓隽祺
编辑:刘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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