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土壤改良”之名卖“土票”倾倒渣土,两人非法牟利超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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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龙岗法院公布一案。某研究院获批在大鹏街道使用6万方绿化土改良土壤,后委托林某负责。

拿到项目后,林某与郑某以卖“土票”方式收纳建筑渣土,持续倾倒半年,蔓延至相邻地块。经查,郑某获利1337.8万元,转账林某908.3万元。测绘鉴定显示,两地块共被压占毁坏基本农田270亩,种植条件严重毁坏。

法院认定两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林某300万元、郑某15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来源: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张燕

制作:熊三有

审核:何畅、吴沁彤、郑创彬

责任编辑: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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