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上海一摄影公司法人陈某,以“互免约拍”为名,为女童拍摄照片用于宣传。
2024年起,他未经允许在社交群发布女童照片,使用“白丝”“裸足”等文字描述吸引买家,非法获利一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侵害了未成年人肖像权、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最终判决陈某永久删除涉案照片视频,在正义网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款项,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公益事业。
来源:扬子晚报
制作:黎昭欣
审核:葛雯萱 马丹 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