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32条内容,重点围绕七个方面展开,为幼儿食品安全织密了全方位全链条的“防护网”。
责任落实是幼儿园食品安全的“定盘星”,也是监管追责的核心。征求意见稿明确,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园长负责制,不管是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还是供餐单位,都要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任职要求和具体职责,真正把责任落到人、抓到位。与此同时,还要强化动态风险防控,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通过建立“三本账”,做好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分析、每月调度总结,相关资料归档备查,确保食品安全风险能精准防控、及时处置。
食材安全是幼儿饮食的“第一道防线”,规范加工则是“关键环节”。征求意见稿结合相关工作指引,明确了食材供应商的准入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幼儿园,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还要求建立供应商评价和退出机制,从源头把好食材安全关;在加工制作环节,也明确要求各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管是食堂场所布局、设施设备,还是原料贮存、加工供餐等每一个环节,都要符合要求,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食堂工作人员的素养,直接关系到孩子们的伙食品质。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供餐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和考核,尤其要强化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抽查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要马上整改,同时暂停其管理资格,确保从业人员都能胜任岗位、守住安全底线。
为了让家长更放心,新规还强化了社会监督,推动构建家校社共治格局。其中明确,鼓励幼儿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现全链条视频监控;同时严格落实陪餐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家长陪餐、内部监督举报奖励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大家都能参与到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监督中来。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严厉的惩戒措施,划定了食品安全“红线”:如果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违反了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将会被从重处罚,而且会严格落实“处罚到人”,实行从业禁止;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