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云南富源县火腿店经营者秦某为防虫于多次在待售火腿的库房内喷洒农药“敌敌畏”。2025年5月23日,市场监管部门查获其库房内未销售火腿382.77公斤(价值23061元),且少量已被销售。
同年6月26日,秦某主动投案。公诉机关指控,秦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应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责。鉴于其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建议从宽处理。
法院审理认定指控成立,采纳量刑建议,最终判处秦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涉案有毒火腿及作案工具均被没收销毁。
制作 王晓林
审核 刘斐斐 周浩桦 孙研
来源 红星新闻